吳真惠
一九七二年,拿了學位,我們全家落足休斯頓,原想把此地當為跳板,暫時作為騎驢找馬時的棲身之地,想不到,一住三十年多年,竟怎麼也彈跳不出去。當我在電話中把我們動向告訴一個住在紐約的好友時,她說:「哎呀!你們怎麼要搬到那個莊腳去?」說真的,那時候,在很多人眼裡,特別是紐約客的眼裡,休斯頓確實還是個莊腳仔的牛仔城。從奧克拉荷馬經達拉市開車到休斯頓,四十五號州際公路上找不到一個有旅客寬解設備的休息所,眼看著天色已黑卻看不見一間像樣的汽車旅館。休斯頓在 Fondren以西就大多是長草的空地,住家房屋價錢在兩三萬之間, West University 區最貴的房子也不過七萬多。在休斯頓的台灣人、華人真是少之又少,零星的幾間家庭式的小雜貨店,座落在downtown邊緣的破落區,小小的店面,店裡黑黑暗暗,雜貨蔬菜擁擠而凌亂的擺著,只留下一條僅夠容身窄窄的通道,令你在買完應買的東西後,不想多作逗留,只想快快離開。但在異鄉的美國能找著可以買到家鄉雜貨蔬菜的地方,實在不應太挑剔,應該偷笑感恩了。像今天這種規模的華人蔬菜雜貨的超級市場,絕對是超出我們當時能夠想像的範疇,那就甭提了。